2025年5月29日凌晨,江门江海交警三中队执勤交警在五邑路设卡开展查酒驾行动时,姜某驾驶粤JB94**两轮摩托车途经该卡点,现场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。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其酒精含量为39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一鼎盈,姜某驾驶证状态为“吊销,注销”,原因是此前姜某曾三次涉酒醉驾被查获。南都N视频记者严亮通讯员江交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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